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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宏國德霖盃全國三對三籃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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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宏國德霖盃全國三對三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目    的:為鼓勵青少年、青年學生參與戶外休閒運動的良好習慣及推廣籃球運動風氣,以及提供青年學子參與運動競賽之機會,特舉辦此項競賽活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三、承辦單位:宏國德霖科技大學體育室。

四、協辦單位: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財團法人林堉琪先生紀念基金會

五、競賽活動內容:

(一) 三對三籃球賽  (二) 中場投射投籃。

六、競賽分組﹕

(一)三對三籃球賽:

1.高中組: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111學年度HBL前

8名隊伍球員不得報名此組)。

2.國中組現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國中學校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3.各組報名隊數未滿六隊時,則取消該組比賽。

(二)趣味競賽:中場投射投籃。

七、競賽日期﹕112年4月16日(日)。

八、報名方式﹕

(一)三對三籃球比賽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五)截止。(先接受報名完成手續者,各組隊數額滿即截止報名)。

2.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由本活動專屬網站進入報名(報名網址﹕WWW.hdut.edu.tw)。 服務電話:(02)2273-3567轉300

3.報名人數:每隊報名限制三人(每人限報名一隊)。

4.報名手續:

          (1)利用網路線上報名 (各組限定100隊,報完為止,主辦單位有權調整各組參賽隊數)。

          (2)報名表上各項資料必須填寫完整,否則不予受理。

(二)趣味競賽:採現場報名不分組,不收取報名費,各限30人。

九、比賽場地: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80巷1號(宏國德霖科技大學籃球場)。

十、賽程公告:

(一)112年4月12日(三)下午六點前,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專屬網頁上公告比賽賽程。

(二)報到時間:每隊請於上午8:30開賽前至報到處報到。

十一、檢錄事宜:

(一)參加隊伍請於出場比賽時間前一個小時至檢錄組完成檢錄,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依棄權論。

(二)檢錄時需繳交學生證,以核對身份,未繳交者以棄權論。

十二、比賽賽制﹕

(一)三對三籃球賽:預賽採分組循環(3或4隊一組),每組取1隊進入決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中場投射投籃(於開幕典禮完後舉行)。

十三、獎勵:

     (一)三對三籃球賽:各組取前三名,第一名頒予10,000元獎金及優勝獎狀;第二名頒予5,000元獎金及優勝獎狀;第三名頒予3,000元獎金及優勝獎狀。

(二)各組報名隊數未達60隊,獎金依比例遞減。

(三)各組獲得獎金者須填寫個人資料並繳交身分證影本,未繳交者不得領取獎金並視同放棄。

十四、本賽事依教育部體育署規定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範圍及額度如下:

       (一)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300萬元。

       (二)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1,500萬元。

       (三)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台幣200萬元。

       (四)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台幣3,400萬元。

十五、參賽球員由本承辦單位辦理個人保險事宜。

十六、附則﹕

(一)所有比賽均須以3人開始;之後得以2人比賽。

(二)比賽時間為10分鐘,每次進攻時間為20秒,主辦單位有權更改全場比賽時間(預賽:先獲得15分者,該場比賽即獲得勝利)。

(三)每位球員僅有4次犯規,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四)開賽前以猜拳決定控球權(由勝方取得控球權)。

(五)兩隊各有一次20秒的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最後3分鐘不得暫停。

(六)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30秒鐘的因傷暫停(比賽計時鐘不停止)。

(七)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八)凡非投籃時控球方發生的犯規與違例情況時亦交換控球權。

(九)每次交換控球權時,均應將球送至發球區,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發球區內,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十)在發球區發球時,球必須傳出,而不得投籃或運球,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十一)每次發球均須由防守隊摸球,但防守隊摸球時只能持球兩秒。摸球後防守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球區發球。

(十二)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該球員雙足均應立於三分線外,此時比賽立刻開始,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十三)罰球方式應依據標準籃球規則,若罰球隊罰球不中而搶得籃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籃;而若防守隊搶得籃板球,在攻籃前球必須回到三分線外。

(十四)技術犯規之罰則為兩次罰球加控球權。

(十五)比賽結果得分相等時,則兩隊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相等時,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投中者為勝。犯規犯滿退場之球員不得參與罰球定勝負。若比賽結束某隊僅二位球員,則在第一階段罰球賽時,該二球員僅只共罰二球,與對隊決勝負。但若進入第二階段罰球賽時,則兩隊仍交互罰球。

(十六)其餘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十七、申訴: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場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八、本賽事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聯絡人:詹瀞慈

       電話:02-22733567*645

       電子信箱:jing6656565@mail.hdut.edu.tw

十九、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上網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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